- 发布人:宣传部hwl
- 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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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汇、人文荟萃的江苏省南通市,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职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职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8日出生)。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职业大学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须于2026年5月8日前取得。
2.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 2026年11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南通职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s://zp.ntvu.edu.cn/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实行网上签约的院校需提供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南通职业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4月27日-5月9日,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可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83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5月10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
4.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自行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6年5月12日9:00-5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1:3,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通知。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 面试形式。面试由模拟上课、技能展示两个环节组成,成绩各占30%、7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南通职业大学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南通职业大学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南通职业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2)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3)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 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836。
联系人:曾老师,殷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809(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南通职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南通职业大学
2026年4月27日




